關于什么是證照分離?證照分離是激活市場活力的一項重大改革。解決了之前創業入門難,優化審批服務。能讓創業者快速啟動項目。
一、什么是“證照”?
“照”是指營業執照,是市場主體登記機關發給市場主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,是市場主體經營的準入證。2018年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支付寶、微信等軟件上推出“電子營業執照”小程序,國家和各省都出臺了有關規定,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“證”是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,依法賦予企業經營資格。
二、什么是“證照分離”改革?
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是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、更大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,是指除涉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、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,進一步明晰政府和企業責任,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,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,完善簡約透明的行業準入規則,將賦予經營資格的“證”與登記企業身份的“照”分離開來。以前有“證”才能辦“照”,推行“先照后證”“照后減證”后,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,如果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,再到相關部門辦理經營許可證。
三、“證照分離”改革的目的
改革的目的在于簡化行政審批手續,讓政府部門更多精力從關注事前審批轉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,有效解決企業“準入不準營”“有照不能營”“辦照容易辦證難”等問題,大幅優化流程、壓減時限、提高效率、降低創業門檻、激發市場主體活力。
四、“證照分離”改革的主要內容
(一)四種改革方式
對納入“證照分離”改革范圍的涉企(含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)行政審批事項采取以下四種方式進行管理。
1、直接取消審批。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、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、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,直接取消。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。
2、審批改備案。對取消審批后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,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、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,改為備案。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,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。
3、實行告知承諾。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,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,實行告知承諾。有關部門要履職盡責,制作告知承諾書,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,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,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,當場辦理審批。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,達到法定條件后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。有關部門實行事中事后監督檢查,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,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。
4、優化審批服務。對關系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、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,保留審批,優化準入服務。要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,精簡審批材料,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;要壓縮審批時限,明確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;要減少審批環節,科學設計流程;要下放審批權限,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,提高審批效率。
(二)加強事中事后監管
1、優化監管方式。加快建立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、以信息公示為手段、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。行政審批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責任,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監管辦法,明確監管標準、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,加強公正監管,避免出現監管真空。
2、創新監管手段。全面推進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,構建統一的“雙隨機”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,逐步實現跨部門“雙隨機”聯合抽查常態化,推進抽查檢查信息統一歸集和全面公開。建立完善“履職照單免責、失職照單問責”等制度,探索建立監管履職標準,使基層監管部門在“雙隨機”抽查時權責明確、放心履職。
3、注重監管實效。健全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,進一步推進聯合執法,逐步建立統一的“黑名單”制度,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環節依法實施限制。探索對新技術、新產業、新模式、新產品、新業態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,著力為新動能成長營造良好政策環境。強化企業的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,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,更好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社會監督作用,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市場秩序治理,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。